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东200米中科金座8楼812房间(郑州银行隔壁)
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投标人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4、投标人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35MW(或蒸发量≮400t/h)及以上燃煤机组利用脱硫除尘一体化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达到国家环保部门超低排放规定的业绩合同3份(不同发包方),并提供对应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者当地环保部门的验收证明;
5、投标人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
7、投标人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8、投标人有效的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以上资料除性能试验报告或环保部门的验收证明可提供复印件外,其余均需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有效印章的复印件1套。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将不接受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资格预审
招标人将视具体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采取有限数量制)。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联系人:陈浩
电 话:0392-29625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371-65928024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东200米中科金座8楼812房间(郑州银行隔壁)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