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为锦州市供暖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市供暖管理处。
2.2建设地点:供暖处工业园锅炉房(松山新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应资格)、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原件)以及投标人的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状况和参加本项目设计的各有关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和以上原件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1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5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17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供暖管理处
联 系 人: 赵女士 肖先生
电 话: 0416-238701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杨阳
电 话: 0416-3585381/3585285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