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PQFS[2016]003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平泉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平发改投资核字[2015]1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县取缔“小锅炉房”及新增负荷供热入网项目已由平泉县发展改革局以核准证号:平发改投资核字[2015]1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承德龙鸿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址:本招标项目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中心城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要求且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和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4.2报名须知:首次报名到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pq.ggzyjyw.cn/注册,注册后应先登录会员登录系统-------在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交易文件下载系统;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08:30-09:30分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原件)
6)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2))(原件)
7)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书(原件)
8)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9)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施工合同为准)(原件);
10)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授权人参加开标时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1)外阜施工企业进冀施工备案证。
正在办理年检的证件需要出示发证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及以上原件复印件一套且加盖公章,并在开标前1小时提供。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开标前1小时交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3月18 日09时30分,地点为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龙鸿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承德市平泉县
邮 编:0314-6200586
联 系 人:周艳阳
电 话:138314473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解阳、王波
电 话:0311-86063928转816
备注: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答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承德龙鸿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解阳、王波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邮编:
050000
电话:
0311-86063928
传真:
0311-86219087
电子邮件:
hbzj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