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洛阳发电设备厂
1.4施工地点: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余热发电生产线现场。
3、报名
3.1本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采购采购平台进行全电子化采购。
3.2符合条件的响应申请人请于 2015年 12 月 16日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23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响应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采购采购平台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为准,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谈判响应文件(电子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09时 00 分。
5.2 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3 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打印版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与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5.4 由于响应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响应人承担。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响应人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U盘)随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后一并递交,当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不能正常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U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5.5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地点
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室
7.谈判时间
2015年12月29日上午09:30分
8.发布信息的网站
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
9.谈判保证金
谈判供应商应提交1000元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整。
形式: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 时前到账.
单位名称:河南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银行帐号:411060300018150163828
10.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豫北运营区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建材路10号
邮 编:453011
联系人:岳振诚 (招标)
电 话:0373-3982509
技术交底:李小平 王振贤
电 话: 0392-2418037 18639200877(李小平)
0392-2416037(王振贤)
监督部门:党群纪检部
联系人:马兴永
电话:0373-3980857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豫北运营区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