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广州发展鳌头分布式能源站2×14.4MW燃气-蒸汽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性能验收试验
广州发展鳌头分布式能源站2×14.4MW燃气-蒸汽热电联产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鳌头项目”)地址位于广州市从化明珠工业园区鳌头工业基地人和片区内,由广州发展鳌头分布式能源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建设,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
2.3项目地点: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和源路98号。
5、购买招标文件时,应递交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书面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地点为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6室,售价为人民币50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用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汇至招标代理的指定账户,在用途栏注明0612-1540D270038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放在唱标信封当中和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2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汇入)
保证金帐号:7445210182600013022
收款单位:广州发展鳌头分布式能源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城支行
摘要:0612-1540D2700389投标保证金(请在付款时注明)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月8日9时30分正,由投标人提交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1楼开标厅(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1楼开标厅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出席开标会的,不影响开标,且不得对开标程序、结果等提出任何异议。
9、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广州发展鳌头分布式能源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