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
CHDT020/05-SG-1701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2015年12月4日-12月11日
八、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如下:(不接受个人汇款)
序号
标段名称
售价(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
1
#1、#2锅炉制粉系统节能优化改造
1510
12万元(壹拾贰万元整)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九、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4日~12月11日17:00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请将电汇底单及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发送至此邮箱:qinyang@chdt.com.cn;wangpeng@chdt.com.cn收到邮件后我公司将开通华电招标与采购网上下载标书权限。(邮箱的主题栏需填“××项目××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字样,购买招标文件回执请提供可复制版,禁止提供扫描及图片版)。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后,将开通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如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注册与下载有疑问请致电采购网客服中心:010-62228787-666。
备注说明: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递交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09: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截止时,未电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昆明,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十二、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09:00
地点:昆明,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各投标人合法代表届时必须出席。如开标时间地点有调整,招标人将以澄清补遗的形式告知投标人。
十三、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莹莹
电 话:0870-3873820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1:秦阳(关于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及收退投标保证金事宜)
电话:010-83568726 传真:010-83568721
联系人2:王鹏(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事宜)
电话:010-8356582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572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