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雅安迅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编号: SBZB010 )。
3. 招标文件的发放
3.1 发放时间:2015年11月24日。
3.2 标书发放形式:电子版,通过邮箱传送;招标网站下载。
3.3 投标有效期:90天。[以开标时间开始计算]
3.4 投标邀请确认:收到此邀请函2日内,如确定接受邀请,请回复参标确认函或在此函“客户确认栏”处填写“我方经确认,接受雅安迅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备招标邀请”,由投标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回传至 490685174 @qq.com邮箱内,联系人: 陈 刚 。
客户确认栏:
参加人数(1-3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注:其中必须有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9 日17:00 前,地点为【青羊工业总部基地】四川联成迅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敬业路229号H6栋501)。 [可邮寄或送达]
4.2 议标地点及时间:地点同上, 2015 年 12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开始,请提前10分钟到场。
4.3 相关费用:
4.3.1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通过电汇方式直接划付。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9 日下午 17:00 前。
4.3.2 保证金收款帐户:雅安迅康药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7536 0120 0000 02932
4.3.3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汇款复印件须汇入投标文件,并发送电子版到招标方确认。
4.3.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10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完成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担保金。
4.3.5 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中标、合同、价格
5.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通过综合评议确定中标方,《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 投标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同招标方签订书面合同,中标方拒绝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5.3最终以四川联成迅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雅安迅康药业有限公司确认的中标价格为准。
6. 投标要求
5.1 投标资质:生产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具备投标设备行业准入许可和资质证明。
5.2 招标包分为商务部分(含报价)和技术资料(含URS响应和设备技术文件)部分,请分开装订。注意:《技术文件》招标方可于招标前开封。请将《资质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会同《技术文件(电子版)》邮件发送,以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6、招标人资料
招标人名称:雅安迅康药业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雅安市芦山县思延乡清江村前后坝组
联 系 人: 陈 刚 17098332722 490685174@QQ.COM
电 话: 028-85568616
传 真: 028-85568616
收款单位名称:雅安迅康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芦山县思延乡清江村前后坝组
开户行: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 7536 0120 0000 02932
雅安迅康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组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