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SHXM-10-20151010-276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0-15-99152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1-0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1-18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
B级锅炉制造商授权书
B级锅炉安装证书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
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11-19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5-11-19 09: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飞虹路518号机关办公新二号楼204会议室
2、谈判地点:飞虹路518号机关办公新二号楼204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七、其他事项
现场踏勘时间: 2015年11月13日上午9:00;踏勘地点:虹口区水电路1888号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闵行路260号 地址: 飞虹路518号2号楼201室
邮编:
200080 邮编: 200086
联系人: 任争鸣 联系人: 吴伟
电话: 23032192 电话: 25658807
传真: 23032192 传真: 25015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