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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建集中供热锅炉房工程招标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9-11 21:53
浏览次数: 6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WTZ2015-084
本次招标项目根据《关于下达〈2015年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保价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乌铁计函〔2015〕113号),及乌鲁木齐铁路局安全监察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审核通过的技术规格书,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1日~9月15日每天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地址:乌鲁木齐铁路局23街40栋)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且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及收款收据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售价:
包件1、包件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分别售价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包件1、包件2需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40000元(肆万元整),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且投标保证金需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4.3 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9月16日13: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15年9月16日18:00前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2015年9月16日19:00前投标人书面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15 年10月13日10:00~10:30报送投标书,地点为: 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备查验。
5.4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5 年10月13日10:30,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地 址:乌鲁木齐铁路局23街40栋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伍波、赵颖
电 话:0991-7705027、0991-7705032
传 真:0991-7705027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建设银行铁道支行营业部
行 号:105881000735
账 号:1400014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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