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wj20150218004 (资格后审)
项 目 概 况
建设单位: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建设局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筑路机械厂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交通厅公务员小区)新建燃气锅炉房工程
项目地点: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09-07 10:30
公告说明: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注: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以上的建筑工程。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文规定,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请各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资质等级进行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 5、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贰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使用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已办完延续注册的除外);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有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www.wsgcjy.com/)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无资格预审报名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本工程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2015年新建燃气锅炉房工程(上沙河村西片区)为整体工程,同一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不可兼中兼得。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联 系 信 息
招标联系人: 李烁波
招标联系电话: 0991-4661782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