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非制造商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制造厂家的品牌授权书(非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复印件;
(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6、对谈判文件答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谈判响应截止及谈判时间:2015年9月16日上午10:00时。
8、谈判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5013。
请供应商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10:00之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送至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5013开标室,谈判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9、谈判响应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人民币,同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须由投标人从其帐户在2015年9月15日16:00时前交纳;
2)交纳方式:以电汇、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用途栏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汇至:
银行帐号名称: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20802000904500958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义乌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