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晋煤华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该项目一期工程(年产百万吨甲醇)硫回收单元燃烧炉、烧嘴、废热锅炉及配套控制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3、项目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北留周村工业园区
4、交货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北留周村工业园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5、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1.2、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招标内容设备的制造、供货、指导安装及相关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具有招标货物所需相应级别《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所投产品须具有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要求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等(投标人需根据国家、行业对所投产品的相关规定和本次招标设备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文件);
1.3、投标人近8年内须具有已成功投运的相同或类似燃烧炉、废热锅炉(含控制系统)成套供货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投标货物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技术协议、投运项目名称、供货时间、用户联系人、电话、用户出具的运行证明)、与投标货物相对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除特别说明外,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核验并留存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26日至2015年0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5号楼2单元31层3101室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标书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6日上午09:00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阳光大酒店四层多功能厅会议室(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南路568号)。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晋煤华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5号楼2单元31层3101室
联 系 人:梁先生、郭女士
电话:0351-2684512、13453174876
传 真:0351-2797228
邮 箱:xhgjs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