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5)开标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6)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2)-(6)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28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
七、谈判文件售价:2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8月3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谈判地点:乌鲁木齐高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招标公司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十二、联系人:覃德娟
联系电话:0991-4833033-8010
传 真:0991-4817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