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建设地址:喀什北部产业园区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制造商及代理商;
3.2生产企业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及代理商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500万以上;
3.3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资质和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文);
3.6不接受电话报名,所报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一致。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每日上午11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6时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窗口处报名并接受监督;报名时请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证件(均为原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由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喀什地区建设网、喀什市招投标服务网上发布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冠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
邮 编:844000
联系人:张纪彬
联系电话:18853949999
招标代理: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 址:喀什市团结路168号辰丰楼4楼 邮 编: 844000
联系人 :刘琼月 李玉琪
电 话:18097965678 13899188108
监督单位: 喀什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998-2572125 0998- 281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