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设备维护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JGZB15-442
本招标项目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设备维护项目已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关于下达2015年第三季度招标计划的通知(国电集招标[2015]119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招标人为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
1.5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招标人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1日起-2015年8月27日内出售招标文件。
1.8 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元)
工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元)
1
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设备维护项目
1
1200
2年
GDCX-JGZB15-442
不低于投标报价4%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北京时间15: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地点为待定。
1.11 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北京时间15:00整,地点为待定。具体会场见会议地路标。
1.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4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6660100100001321
1.15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
邮 编: 541805
传 真: 0773-3803034
联 系 人:陈慷杰
电话:0773-3803116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4层
邮 编:100055
电 话:4000184000-1-8106
邮 箱:crz1068@126.com
联 系 人:崔荣忠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层
邮 编:100055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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