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天津分公司热电部7台锅炉烟气超净排放改造工程以《关于天津分公司热电部7台锅炉烟气超净排放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15)239号)为依据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天津分公司热电部7台锅炉烟气超净排放改造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5年8月13日-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购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11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开户银行许可证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其它
6.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6.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7.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北围堤路(西)68-1号;
邮编:300271;
联系人:龙湘川;
电话:022-63804335;
传真:022-63804480;
电子邮箱: longxiangchuan.tjsh@sinopec.com 。
8.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李军 ;
电话:010-6916 6442 (8:30至17:00);
传真:010-6919 6652 (8:30至17:00);
电子邮箱:lijun@sinopec.com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