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550 号
本招标项目镇宁县民族中学教学楼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锅炉房及浴室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以2镇发改投资〔2014〕15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城关镇;
5.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08 月 7 日 0时00分 至2015 年 08 月 14 日0 时00分(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08 月 7 日至 2015 年 08 月 13 日,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下载获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线下资料 2500 元,线下资料获取方式详见第8条其他及电话咨询招标代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15 年 08 月 31 日09 时30分,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备注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报名,请各投标人合理的安排CA办理时间;
2.线下资料获取方式:2015年8月 18 日16时前带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08 月 28 日下午16:00时。
4.由于本项目情况特殊,前期有相关单位已开展了部分工作,投标单位中标后需与前期相关单位做好交接工作,并承担全额费用,项目前期情况请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中标单位需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前),向发包人专用账户转入诚信保证金1000万元 ,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报名前须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便了解该项目相关合作事宜。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镇宁县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瑞金北路1号
新华书店12楼
联 系 人: 黄 猛 联 系 人: 白 夕
电 话:0851-36229029 电 话:0851-33603159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特别提醒:
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