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15;下午1:30-4:00。
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财务室,联系人:颜小姐,
联系电话及传真:0574-88090098。
3.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陆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5年8月11日16: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8月12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8月12日09:30 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574-65120156
招标代理: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娜、单琛耘;
联系电话: 0574-87425381、88090150 传真:0574-87425386;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二、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