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5004室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2)业绩证明:按照本条第6.2项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技术协议原件);(3)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5)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原件。
以上资料每个标段都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编写目录。目录格式如下:
序号 使用单位 业绩数量 合同和技术协议 使用意见
6.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内容为:(1)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2)业绩证明:所有标段按照本条第6.2项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技术协议、用户使用证明);(3)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5)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
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须装入投标资格后审资料中,开标时必须提供用户使用证明原件,用户使用证明须与供货合同和技术协议相对应。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直接在报名现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5004室有偿获取。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时间: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10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 人:赤峰富龙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西站大街9号
联系 人:于晓兵
电 话:18547665872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5015室
联系 人: 吴立业
电 话:0476-8288826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7-8层
联系 人:鲍云峰
电话:15049655153 15848997266
赤峰富龙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