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外地投标企业(指施工企业,下同),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511-88968067 88983031)。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外地企业进镇备案表原件或备案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中如果有外地企业的各成员均需要提供上述进镇备案表)。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 2015年4月28日00:00至2015年5月5日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以牵头人施工企业的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九、其他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 (1)、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30%;(2)、设备到场再付合同价的30%;(3)、连续168小时正常运行、各部件正常,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技术协议要求,并通过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环保局验收,再付合同价的30﹪;(4)、余10﹪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从正常生产一周验收合格日期算起)无质量问题付清;(5)、付款至90%时,设备款开全额增值税发票,安装费开全额建安发票。
3、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5年4月28日00:00至2015年5月5日24:00 ;
5、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万达广场B03幢2603室
联系人: 联系人: 胡斌
电话: 电话: 051185219927
传真: 传真: 051185219927
邮编: 邮编: 2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