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从招标代理机构有偿获得招标文件,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方,仅供投标人投本标之用。
1.4.3.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公司的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购买方式。通过个人账户购买的招标文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国电招投标网客服中心联系。
1.4.4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5年4月16日 09:00至2015年4月22日 16:00 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1.4.5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工程名称
招标文件售价 (元)
工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供热扩容改造土建安装施工项目
1200
计划2015年 6月 1 日-10月30日
GDCX-JGZB15-093
10
1.5投标文件的提交
1.5.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5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 北京新大都饭店(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电话:010-68319988 详见大堂指示牌。
1.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8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666010010000132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
电 话:0591-85969657
联 系 人:陈元韦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100045
电 话:4000184000-1-8069
传 真:010-88653113
邮 箱:gdjtqgz@163.com
联 系 人:乔桂增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层
邮编:100055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会员注册电话:4000184000-1-8040、8045
会员费发票查询电话:4000184000-1-8042
标书购买电话:4000184000-1-8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