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13日起-2015年4月17日内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1.9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从公司的账户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的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购买方式。通过个人账户购买的招标文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国电招投标网客服中心联系。
1.10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和规格
招标文件售价 (元)
监理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2015年环保技改项目工程建设监理
1200
2015年06月10日至2016年3月31日
GDCX-JGZB15-170
15
1.1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北京时间15: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人送达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地点为北京新大都饭店(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电话:010-68319988 详见大堂指示牌。
1.13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北京时间15:00整,地点为北京新大都饭店(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电话:010-68319988。具体会场见会议地路标。
1.14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5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6660100100001321(请勿将标书费汇入此账户)
招 标 人: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汤池镇
邮 编:652103
传 真:0871-63065070
电 话:0871-63065078
联 系 人:邱 斌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100045
电 话:4000184000-1-8069
传 真:010-88653113
邮 箱:gdjtqgz@163.com
联 系 人:乔桂增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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