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4月7日至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4月28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代理招标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傅工、严工
电 话:0771-2848900
传 真:0771-2848933
开 户 银 行: 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账 号: 08788612010030401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