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 月 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烟台颐中包装有限公司(山东省栖霞市金玲路23号216房间)报名。或者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上述资料发送公司邮箱:ytyzbzyxgs@vip.163.com。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烟台颐中包装有限公司(216房间)。
3、开标时间:2015年4月28日上午9时30分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招标人不退还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6、如果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时,招标人保留不接受该投标报价的权利,投标人承诺对此表示理解和同意。
七、其他要求
(1)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2)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 4月 28日9:30时之前以投标人名义交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在书面合同签订后7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投标人,按照中标结果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颐中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栖霞市金岭路23号 邮政编码:265300
联系人:牟俊 手机:13963836300 电话:0535-3457172
传真:0535-3457170 邮箱:ytyzbzyxgs@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