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至 2015 年 3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B座1404号)(详细地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副本;(4)代理商报名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5)以上报名现场验原件收盖鲜章的复印件,不符合要求不予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提供或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存在疑问,须在投标截止10个工作日前向业主或招标代理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4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 月 3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28-85293300-8404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1701
邮 编:
联 系 人: 蒋亚菲
电 话: 02865123999-890
传 真: 02865123999-860
电子邮件: 1543840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