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必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招标人账户(户名:重庆东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建行重庆双碑分理处;账号:50001053800050000369);
(二)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单位;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只能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拆除、搬运的资质条件和能力,如不具备条件,应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拆除、搬运;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活动有其它要求的投标人应严格遵守;
(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交付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底价的;(2)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3)在招投标过程中利用围标、串标等方式谋取中标的;(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中标数量、价款签订转让合同的;(5)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条 获取招标书
(一)凡有意向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委派人员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10月15日上午9:00至11:00时(北京时间),到东华公司生产技术部报名并购买招标书;
(二)招标书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书。
第九条 其它
(一)对本公告有疑问或需要了解其它信息,请咨询招标人;
(二)招标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团结坝155号;邮编:400032联系人:张晓莲;联系电话:023-65137073 1366769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