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投标报名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废气污染防治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到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办理,电话4272822 ),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地点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304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和地点
2014 年8月19日至 2014 年8月23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307室领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
9、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4 年9月8上午9:30前送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一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8日上午9:30,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一室开标 ,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出席开标会议。
11、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花园街交叉口西侧。
联 系 人:于丽玲 王丽萍
电 话(传真): 0476-4255077
邮政编码:02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