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岑溪市政府采购管理股投诉(电话:0774-8231122)。
2、质疑受理: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银湖南路28号汇龙名居1栋二楼或广西岑溪市东升路113号
联系电话:13317742999 FAX:0774-823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