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广州仟湖水族宠物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毕村荔红路东安工业区
建设内容、规模: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生产与销售鱼缸、鱼缸下柜、水泵等水族产品以及鱼饲料
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4789m2,建筑面积17037m2,总投资12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5%。主要从事鱼缸、鱼缸下柜、水泵等水族产品以及鱼饲料的生产与销售,年产鱼缸36828个,鱼缸下柜5064个,过滤器27600个,鱼缸灯3600个鱼饲料,108.06万包。本项目定员9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每天1班制,日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本项目设立1台2t燃油蒸汽锅炉,每天运行3小时,年运行约150天。
主要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玻璃弯片加工
热弯炉(退火炉)
4.6m*3.3m*1.4m
1台
热弯炉(退火炉)
4.6m*3.3m*1.2m
2台
热弯炉(退火炉)
4.6m*3.3m*1.0m
1台
热弯炉(退火炉)
4.6m*3.3m*0.97
4台
玻璃加工
双边直边机
20磨头 1uovk
1台
单边直边机
YK-9-1、Y69-E
2台
玻璃钻孔机
FA-0222
1台
铝柜加工及鱼缸铝材边加工
开料机
500W
1台
铣、冲床
X5325B1、523-30T
2台
铝材切割机
捷德
1台
其他钻孔机
ST-16A
1台
折弯机
WS1.2×1300B
1台
饲料加工
挤压机
SPYS-138B-1T型
1台
烘干机
HGWDE-03
1台
锅 炉
WNS2-1.0-Y(柴油)
1台
包装
喷码机
KAKCC5-L
1台
热覆膜机
GS-50
1台
饲料包装机
A012310
1台
每车间
一台
空压机
W-0.8/12.5
5台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215t/a,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约1080t/a。该项目员工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车间清洗废水经三级各有隔渣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天马河。
因此,本项外排废水按本环评提出的措施治理达标排放后,对新华污水处理厂及周围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铝合金型材切割及木材开料粉尘、有机废气、焊接烟尘、鱼饲料加工废气、锅炉废气。
(1)木材开料粉尘
本项目木材开料的过程中产生粉尘约1.5t/a,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后再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除尘效率约为99%,则排放量为0.015t/a。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木材开料粉尘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铝合金型材切割粉尘
本项目铝合金型材切割主要是按要求进行简单切割,由于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颗粒较大,可以自然沉降,故产生的粉尘悬浮物较少,建设单位只须加强车间通风后,不会对附近敏感点和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有机废气
本项目生产有机废气来源于玻璃粘缸工序中的有机溶剂的挥发和喷码工序中油墨的挥发。
粘缸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该有机废气经轴流排风机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吸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通过排气筒送至屋顶,再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喷码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由于该有机废气产生量很少,因此建设单位只须在车间安装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后,不会对附近敏感点和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焊接烟尘
本项目焊接烟尘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的焊接工序,该焊接烟尘经拟安装的轴流风机送至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送至屋顶,再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鱼饲料加工废气
本项目鱼饲料加工废气包括鱼饲料加工粉尘和恶臭。鱼饲料加工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鱼饲料加工生产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用引风机抽吸进行收集,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送至屋顶高空排放。
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鱼饲料加工粉尘能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相关限值要求,鱼饲料加工工序中产生的恶臭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4554-93)二级标准,因此对周边影响较小。
(4)锅炉废气
本项目设有一台2t的燃油蒸汽锅炉,使用含硫量低的普通柴油,在加强运行操作管理的情况下燃烧较为完全,锅炉废气须经水喷淋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燃油锅炉A区域标准后由烟管引致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m。
因此,本项目锅炉废气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三、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来源于热弯炉、铣(冲)床、、开料机、锅炉、空压机等, 通过相应的降噪、减振治理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和建筑物隔声后,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均可以达标排放,即厂界外1米处的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①本项目废玻璃、玻璃粉、废木材、废木屑、废铝合金型材、废铝合金屑、锡渣以及废包装材料均属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②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玻璃胶及盛装的容器,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中的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废油墨盛装的容器及含油墨抹布,含油抹布、含有手套,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中的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各类危险废物收集后须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③员工的生活垃圾属于一般生活垃圾,应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综上所示,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公示时间:2014年07月15日———2014年07月28日
项目受理单位:区环保局
受理单位地址:公益大道府西一街6号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86894031 86885873(传真)
E-mail: hbjghk@163.com
联系人: 叶展成
联系方式: 8687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