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南郊热电厂乐山供热站燃气锅炉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南郊热电厂乐山供热站燃气锅炉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JZCG2014-89
2.3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相应标准与要求;
2.4计划工期:暂定50日历天
2.5项目概况:
一、工作内容:
2*4.2MW天然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配合业主完成锅炉注册工作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锅炉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投标人若为锅炉制造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锅炉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所报品牌产品具有正式代理授权书或获得了制造商在本工程项目上的产品销售许可权同时所投品牌锅炉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3.4、锅炉制造商应具有5年以上的热水锅炉制造经历。(需提供2009年1月1日以后的燃气热水锅炉销售合同)
3.5投标人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3.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必须是锅炉制造商或代理商。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07 月 11 日至2014年 07 月 15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报名。
4.2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报名时须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留存),投标时须带原件验证。
(1)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商投标还需带锅炉制造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2)投标企业税务登记证
(3)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
(4)代理授权书(若代理商投标的话)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6)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联合体协议
4.3 报名成功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济南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生产路2号
招标代理单位: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斌
电 话:15806636575 0531-86922585
地 址: 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217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