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07-11 星期五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类型: 采购
项 目 概 况
建设单位: 新疆医科大学
项目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2014年过渡性热源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 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医科大学院内
项目规模: 2.0 台
招标范围: 两台15吨燃气蒸汽锅炉主体、辅机及配套设备的采购。
工程其他信息: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必须能满足其正常运行以及向主管部门报验、备案,直至取得运行许可证并交付给招标人使用。
投 标 要 求
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满足所列要求之一即可): 要求1:[采购]制造商(供应商)
要求2:[采购]经销商(供应商)
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07-21 10:30
公告说明: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年审合格,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制造商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以上;经销商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要求同上,经销商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以上; 3、制造商需具备有效的B级及B级以上资质的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 4、经销商需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1、2012、2013年度)至少6个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B级及B级以上资质的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以上证件需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携原件备查。 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备注: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原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有效的B级及B级以上资质的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原件) 3、锅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授权书;(原件) 4、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以上原件密封装袋,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联 系 信 息
招标联系人: 马玉婷
招标联系电话: 4828180
招标代理机构: 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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