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建玻璃钢蓄电池充电架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吴窑镇龙游路28号;
建设单位:南通汇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玻璃钢蓄电池充电架40万米的生产能力。
1、废水治理。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综合利用,不排放;待该区域污水管网到位后,必须接管。锅炉水膜除尘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2、废气治理。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及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后通过同一根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2相关标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锅炉使用压制颗粒作燃料,废气经水膜除尘装置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4.2二类区II时段燃煤锅炉标准限值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30米。
3、噪声治理。在设计过程中进行合理布局、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4(北)类标准;施工阶段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中相关限值标准,且不得扰民。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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