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称 招标代理机构 )受广东瀚蓝环保工程技术限公司(以下称 招标人 )的委托,就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一厂改扩建项目焚烧炉、余热锅炉耐火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编号:GMTC144BQHG0065BO]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一厂改扩建项目焚烧炉、余热锅炉耐火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
2、项目规模:3套单台日处理能力为500 t 的垃圾焚烧生产线, 2台15MW发电机组。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材料为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一厂改扩建项目三台焚烧炉和余热锅炉所需的耐火材料,投标方负责三台焚烧炉和余热锅炉炉内所需的耐火材料的优化设计、供货、施工工作,配合调试完成烘炉工作。(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4、交货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林场大榄分场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一厂改扩建项目工地;
5、交货时间:筑炉材料在2014年8月20日开始交货,招标方可以根据工程情况调整具体交货时间,中标人须完全响应且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6、交货方式:佛山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一厂改扩建项目工地现场车板交货。
二、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4年7月2日至 2014年7月 3日
上午:9:00 -- 11:30 下午:2:00 -- 5: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三、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
四、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耐火砖自主生产能力,并提交相应检测报告。
2、本项目允许生产单位和施工安装单位联合体投标,需以生产单位为投标主体。
3、施工安装单位须具备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近5年(200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国内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排炉5台及以上,且单台炉日处理垃圾量350吨及以上业绩(应有供料和砌筑的业绩),需同时提供全部采购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规模以采购合同为准。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认证。
6、投标人没有下列情况:
a)因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b)因项目中标后弃标而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c)因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d)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况的;
e)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要求提供全部采购合同汇总表(含用户联系人电话)及与其对应的各个合同清晰复印件(含合同总价、价格明细表及双方签字盖章页),并加盖公章,业绩资料独立成册。投标人须列明拟投设备生产厂的具体位置及联系方式等,方便业主进行现场考察。
业绩应是投标人自己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等的业绩。如调查业绩不实将导致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六、资格预审申请资料一式两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1: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附件2: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招 标 人:广东瀚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
联系电话:020- 66341720,邮箱:pdf628@126.com
传真:020-66341796、66341792 联 系 人:董工、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