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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水泵、风机医药科技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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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6-2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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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医药科技中心项目位于昌平区回龙观镇医疗园东北部,东至生命科学园东路,西至园区中路及园区环路,南至园区南路,北至玉河南路。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医药科技中心项目主要是为从事医药研发的企业提供研发平台,项目建成后,将吸引医药研发类高科技企业入驻,以便带动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的科学技术发展。本次环评内容仅包括拟建项目基建部分,入驻企业另外进行环保审批手续。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750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6700平方米,代征城市公共用地面积20800平方米(其中,代征道路用地面积7000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面积138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医药研发楼,产业建筑楼,企业总部办公楼以及配套服务建筑等。项目总投资16.52亿元。初步拟定建设周期为30个月。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鼓励类第三十六项第29条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类第三十七项第8条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本项目为医疗科研服务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基建部分,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第二十五项第13条为:基本医疗、计划生育、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本项目属于为入园医疗科研企业提供服务平台,属于《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北京市产业政策要求。
三、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
环评期间拟建项目所在区域TSP、PM10和PM2.5出现过超标现象,其他监测因子NO2、SO2、CO和O3等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周边的地表水体为北侧900m处的南沙河。根据北京市水体功能划分,南沙河水体功能为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属于Ⅳ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根据北京市环境监测站例行监测结果,2013年~2014年南沙河水质为水质为劣Ⅴ类,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项目附近区域内除生活污染源外,没有其它污染源,因此,造成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生活污染源引起的。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4)声环境
拟建项目北厂界和西南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东、西厂界和南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拟建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四、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次环评内容仅包括医药科技中心项目的基建部分,不包括以后运营期实验废水等。入驻企业另外进行环保审批手续。根据项目特点,拟建项目污染物产生情况如下:
(1)废气
拟建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汽车尾气、食堂炊事过程燃用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和油烟废气,统计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SO2 2.6kg/a、NOx355.3kg/a、CO 3249.8kg/a、非甲烷总烃440kg/a、油烟25kg/a。
(2)废水
拟建项目总用水量为1896.69m3/d,合计204725.43m3/a。其中新鲜用水量1678.95m3/d,合计167737.5m3/a;中水用量217.74m3/d,合计36987.93m3/a。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总排水量为226.92m3/d,合计45824m3/a,统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Cr 2.69t/a、氨氮0.28t/a。
(3)噪声
拟建项目的噪声污染来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其中设备噪声包括冷却塔、水泵、风机、油烟净化器和地下车库排风口等固定设备的运行噪声。水泵、风机等设备位于地下一层设备间内,地下设备间内的声源传至室外的噪声很小;冷却塔布置在科研办公楼楼顶,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油烟净化器位于科研办公楼楼顶,采取安装吸声材料,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周边村庄距拟建项目最近距离为120米,拟建项目对其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办公生活垃圾,统计排放量为440t/a。
五、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居民厨房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油烟废气。
①拟建项目共设3个地下车库,设计停车位为1200个。地下车库采用机械式集中送排风系统进行排气通风,排风口高度设计为2.5m,经计算能够达标排放。
②拟建项目食堂炊事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天然气完全燃烧后,几乎不产生烟尘,废气中NOX、CO和SO2含量也非常少,且周边村庄距拟建项目最近距离为120米,因此,对周边环境和村庄基本不产生影响。周边情况,无敏感点,满足2010油烟规范。见大吉或旧宫报告。
③拟建项目餐厅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后,在科研办公楼楼顶高空侧向排放,食堂周边最近建筑物为科研办公楼,距离油烟排放口距离大于20m,距离最近村庄120m,能够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的6.2.2“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4.2.3“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等相关要求。因此拟建项目的油烟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排水量为226.92m3/d。污染物均能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永丰污水处理厂。目前永丰再生水厂日处理水量在1.7~1.8万m3/d,本项目排水量为226.92m3/d,不超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因此,在本项目采取必要措施后再行排放的前提下,不论从水量或水质上,都不会给该污水厂的正常运行和最终受纳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周边市政设施完善,项目建成后使用市政管网提供的自来水,不取用地下水。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和地下水水位变化。
拟建项目建设中对隔油池、化粪池和污水管线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运营后确保所有污水最终通过市政管线全部排入永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对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系统、水泵和空调机组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在55~80dB(A)之间。项目运营期对上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和隔声等处理措施后,东、西侧及南侧边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 类标准要求,北侧及西南侧边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4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分类收集后,由昌平区环卫系统专车进行收集,纳入昌平区环卫系统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六、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少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拟采取以下的防治措施:
①在施工期和运行期都需要严格按照设计时的送风量、补风量、排气口面积和排气筒高度等参数进行施工和运行。
②由于地下车库在每天高峰时出车频次较高,车库中的空气质量较差,因此要确保地下车库送排风系统的正常运行,排气速率应不少于6次/h。地下停车库运行过程中需保证设计参数中的通风量,以免污染物累积,造成环境污染。
③设计时应将排气口设置在空气流通的地方,并远离人群活动较频繁的部位,排风口排风方向应避开公建部分,特别是其开窗位置。因此可将送风口设在绿地区域,并采取必要的装饰处理,既保证送风质量又可美化环境。高度设计应避开人的呼吸带,从改善车库空气质量着手,合理设计汽车通道,减少汽车在车库内怠速行驶的时间,增大进出口和通风口,增加通风量。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方式,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污水处理厂接纳可行性分析结果,拟建项目采取上述处理措施是可行的。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为保护地下水资源不受污染,提出以下防渗措施。
①项目区内排污管道及废水收集、排放系统必须严格执行高标准防渗要求,密闭管道输送、污水产生和储存处的地面防渗等做好防渗,及时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②严禁生活污水乱排,同时严格做好化粪池防渗处理,防止污水下渗污染浅层地下水。
③本工程的化粪池和垃圾收集站必须严格执行高标准防渗要求,做好防治措施(袋装收集、密闭容器存放、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及在垃圾临时堆放处做好防雨和防渗处理等)。
(4)噪声防治措施
①拟建项目地下车库通风、排风风机必须安装风机消声器和静压箱,以降低风机的运行噪声和气流噪声向外传播 。风机消声器的消声量应不低于25dB(A)。地下车库的排风口应进行消声处理,例如安装消声百叶等,以降低排风口气流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综合降噪效果应不低于10dB(A)。
②拟建项目各公用设施站点要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房内的水泵、循环泵等应安装隔振基础,水泵进出水管道应安装避振喉,管道口加柔性接头,机组设备均设减振基础。
③拟建项目在进出口处应设减速带,防止汽车高速行驶。停车场的车辆应由专人管理、严加控制,禁止车辆长时间鸣笛。
拟建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技术成熟,效果可靠,经济合理。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拟建项目采取的措施为:垃圾收集系统各环节应设置分类回收装置,按照北京市的统一规定采用袋装户分类管理,先由物业部门收集到垃圾站临时密闭堆放,并做好卫生和防渗措施,防止蚊蝇和恶臭,定期由昌平区环卫部门采用封闭式垃圾车外运到垃圾消纳场。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选择合理可行。拟建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拟建项目建设时可行的。
八、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医药科技中心项目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公众范围:受“医药科技中心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九、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以书面形式向环评单位提交意见书;
(2)致电至010-88362327(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反馈意见;
(3)发送邮件至llj9902@163.com向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昌平区生命园路29号创新大厦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张经理
电子邮件:809683185@qq.com
2、评价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11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北营房中街59号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10-88362327 传真:010-88362327
E-Mail:llj9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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