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新疆风城油田燃煤锅炉注汽工程—1、2号燃煤注汽站已由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燃煤注汽站站址位于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风城油田,距克拉玛依市区约100km,1、2号燃煤注气站工程规模均为2×130t/h,锅炉采用新疆石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研发的2台130t/h循环流化床注汽锅炉,锅炉燃料为当地烟煤,锅炉用水为60%净化软化水+40%清水软化水。1号锅炉出口额定蒸汽压力14MPa,2号锅炉出口额定蒸汽压力9.81MPa,蒸汽温度340℃。工程建成后1、2号燃煤注气站年供汽能力均为170×104t。具体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新疆风城油田燃煤锅炉注汽工程—1、2号燃煤注汽站土建、安装施工全过程、安全及环境保护的监理及相关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计划2014年7月10日前进场,2015年4月30日工程整体试运行完成、正式投产,计划总工期290天,2016年4月30日前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电力工程建设经验,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监理人员必须为工程监理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5.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必须持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
5.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工程监理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在备案册中具备与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质;
5.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申请人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主要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附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8、报名时间:2014年 6 月 24 日至2014年 6 月 28 日19:00时止,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0、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联系。
招 标 人:新疆宇澄热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田忠民
联系电话:0990-6611148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马胜亮 马中丽
联系电话:0990-6230200、6882183(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