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1*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硫系统技改工程项目业主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西省樟树市新基山盐化工基地
计划工期: 在2014年11月15日之前通过江西省环保厅的验收
招标范围:对现有1*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配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技改,考虑拟建1*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共用设施及总体平面布置。招标范围包含且不限于:政府职能部门所需的报备文件资料、施工图设计、工程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烟道改造)及组织、设备调试、工程调试运行、操作指导培训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火力发电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需同时具有环保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3投标人具有近3年(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国内相类似220t/h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硫工程总承包成功投运2个及以上业绩。
3.4投标人近3年(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无法律纠纷,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
3.5同一母公司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属于该母公司的所有参投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的投标。
3.6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过类似脱硫工程建设2个业绩及以上的项目经理。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和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中,必须能反映出是投标人或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开标时须携带合同原件及业主运行证明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6月17日至 2014年6月27日,每日 8: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部持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4.2 报名时同时下发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樟树市葛玄路19号
邮 编: 330096
联 系 人:余 胜 电 话:138705785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11楼
电 话(兼传真):0791-86227824
联 系 人:严建华 邮 编:330046
户 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南昌市大院支行
账 号:9558851502000136583
邮 箱:jxtc11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