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监狱锅炉维修项目自行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情况说明:2014年4月10日,新乡市监狱锅炉维修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实施自行采购。2014年5月10日,我单位依法组建询价小组或谈判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对该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自行采购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新乡市监狱
地 址:新乡市卫滨区赵村南地
联系电话:5113818
二、采购项目名称:锅炉维修
采购项目编号:140374
三、采购项目内容:
①引风机 规格型号:Y5-47-2
②除尘器 规格型号 DX-2
③烟道 规格型号:Φ327*6
④钢板 规格型号 3mm
⑤钢丝绳 规格型号: Φ8
⑥标准件
⑦吊车费
⑧金属面油漆
⑨安全文明施工费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闫春光
地 址:新乡市卫滨区健康路30号院4号楼3楼22号
成交金额:3.55万元
五、成交结果(包含项目明细、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序号
项目明细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合计(万元)
服务要求
1
引风机
Y5-47-2
台
1
1.3
1.3
质保期一年
2
除尘器
DX-2
台
1
0.96
0.96
质保期一年
3
烟道
Φ327*6
T
1.5
0.62
0.93
质保期一年
4
钢板
3mm
张
1
0.08
0.08
质保期一年
5
钢丝绳
Φ8
米
200
0.0004
0.08
质保期一年
6
标准件
批
1
0.03
0.03
质保期一年
7
吊车费
项
1
0.07
0.07
8
金属面油漆
项
1
0
9
安全文明施工费
项
1
0
合 计
3.45
六、询价小组或谈判小组成员(含纪检人员)名单:
刘勇、崔乃金、王振东、李海龙(纪检)
七、监督部门:新乡市交管办 0373—3028801
新乡市财政局 0373—3688617
新乡市监察局 0373—307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