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新建600吨/天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滨海新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苏盐城沿海化工园北区
投资总额:1500万元人民币
建设规模:600吨/天污水处理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的各大气污染物在各类气象条件下对环境影响贡献值均低于评价标准限值;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日均浓度预测值与本底浓度叠加分析表明,各关心点的叠加浓度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本项目对厂区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送滨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中山河入海口下游海域,对项目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厂界附近声环境质量评价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不改变。
本项目对所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要点
本项目具体环保措施 三同时 一览表
项目名称
滨海新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600吨/天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类别
污染源
污染物
治理措施
处理效果、执行标准或拟达要求
完成
时间
废水
接纳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
COD、SS、氨氮、总磷、总氮、甲醛、甲苯、AOX、乙酸、酚类、石油类、三乙胺、二异丙胺、环氧乙烷、盐分
调节池 微电解池 Fenton氧化池 中和池 絮凝沉淀池 水解酸化池 缺氧池 接触氧化池 MBR池 氧化池(应急用) 清水池
满足污水处理厂
接管标准要求
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废气
污水处理区域、脱水机房等
硫化氢、氨气
加盖收集,废气处理设施
达标排放
噪声
设备噪声
工业噪声
合理布局、消声器、隔声罩、消声材料、隔声墙等
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2008中3类标准
固废
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污泥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全部合理处置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绿化
加强厂区绿化,种植树木、花草
发挥绿化功能、防治污染、降低厂区噪声水平、美化环境
事故应急措施
应急监测、事故池等
有效防范事故和将可能事故影响降至最小
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流量计、在线监测仪等)
管网建设,实现清污分流,排污口建设规范化
符合相关要求
环境管理(机构、监测能力等)
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设
环保档案,定期进行监测
符合相关要求
以新带老 措施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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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a.评价区环境质量
(1)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表水从单因子指数看,各监测指标均优于《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Ⅲ类水标准,说明中山河入海口海域水质符合Ⅲ类水体功能要求。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从大气监测结果和评价指数来看,评价区域内新滩盐场、厂界下风向监测点各项指标均满足GB3095 2012二级标准;保护区实验区边界监测点各项指标均满足GB3095 2012一级标准,评价指数均1。
(3)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昼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周边地下水中各因子除总硬度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水质要求。总硬度超标是由于项目所在地曾为盐场用地。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内的土壤监测项目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的二级标准,说明该区域内的土壤质量较好,未受污染。
b.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第一类 鼓励类 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第15项 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
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限制和禁止用地目录;
对照《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第一类 鼓励类 第二十一条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第15项 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本项目属于江苏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
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的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水污染防治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符合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其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为国家环保产业推广的实用技术,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
c.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各大气污染物在各类气象条件下对环境影响贡献值均低于评价标准限值;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日均浓度预测值与本底浓度叠加分析表明,各关心点的叠加浓度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本项目对厂区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送滨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中山河入海海域,对项目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厂界附近声环境质量评价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3类标准要求,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不改变。
本项目对所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d.总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区域发展、环保等规划要求;生产过程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采用污水处理工艺先进、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以得到平衡;三废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现状,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大部分公众的坚决支持。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e.环保要求及建议
(1)为使在事故状态下本项目能够迅速恢复正常运行,应在主要水工建筑物的容积上留有相应的缓冲能力,并配有相应的设备(如回流泵、回流管道、超越管道、阀门及仪表等)。
(2)为保证本项目的正常运行,须对各相关企业进水水质严格控制,同时加强对特征因子的监控,以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3)采取对高噪声源设备消声和隔声处理等降噪减震措施,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厂区内实行立体绿化,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厂界处建设绿化隔离带,隔离带宽度不小于5m,使恶臭及噪声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减至最低。
(5)拟建项目处理工艺理论上是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的,建议在具体设计中注意设计参数的选取。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到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查阅或索取环境影响报告,联系电话0515-88298897,电子邮件949678034@qq.com,查阅期限截至日期为本次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所在地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周边居民及工作人员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各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征求意见的内容是与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可以通过电话、面谈、书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0515)88298897
电子邮箱:949678034@qq.com
通讯地址:盐城市迎宾大道9号
邮编:22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