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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车辆段2台10吨燃煤蒸汽锅炉、除尘脱硫采购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6-09 09:04
浏览次数: 100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重新发布库尔勒机务段、车辆段集中供热锅炉房(锅炉、除尘脱硫) 包件2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WTZ2014-025 
招标项目名称  库尔勒机务段、车辆段集中供热锅炉房
物资供应商(建设单位)  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铁路局 招标类型  物资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联系人  赵颖、伍波
联系电话  0991-7922557、7922577 邮 编  830011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275号 传 真  0991-7922577
电子邮件  发布时间  2014-06-06
公告内容
招标编号:WTZ2014-025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根据《关于下达<2014年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保价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乌铁计〔2014〕71号),及乌鲁木齐铁路局安全监察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审核通过的技术规格书,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在库尔勒机务段西侧、车辆段东侧新建一座集中供热锅炉房,以满足库尔勒机务段及车辆段生产用汽及供暖需求,锅炉房内设2台14MW燃煤热水锅炉及2台10t燃煤蒸汽锅炉。并配备相应的锅炉除尘、脱硫、鼓引机、锅炉房吹灰系统及锅炉房、换热站自控系统。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和招标文件。
2.2、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范围:库尔勒机务段、车辆段集中供热锅炉房(锅炉、除尘脱硫)包件2设备采购
包件号 包件名称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 注 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
(元)
2 除尘脱硫
设备 脱硫装置 20t,处理烟气量与锅炉配套 套 2 含脱硫塔、辅机及仪表、管路等配套设施 2000/
100000
脱硫装置 10t,处理烟气量与锅炉配套 套 2 
布袋除尘器 20t,处理烟气量与锅炉配套 套 2 
布袋除尘器 10t,处理烟气量与锅炉配套 套 2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
2、设备报价方式:
本次招标投标报价
包件2按照设备到安装地卸车后的费用及现场安装调试费用的总价报价,包括出厂价、包装费、备品(件)及专用工具、运杂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安装材料费、人员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运费包括运输方式(火车或汽车)和运输里程。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报价单位。供货人需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测、培训、验收等工作。
3、计划供货时间:2015年5月20日前,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质量要求:投标设备必须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产品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包件2:
①、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③、投标人须提供国家或投标人所在地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
④、投标人须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的供货安装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用户使用证明和环保部门出具的设备运行合格的检测报告。
⑤、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6日~6月10日每天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275号)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且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汇款凭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售价见本次招标范围的主要内容及数量表,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本次招标范围的主要内容及数量表,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且投标保证金需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4.3 质疑截止时间2014年6月11日13: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14年6月11日18:00前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2013年6月11日19:00前投标人书面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14 年6月26日9:30~10:00报送投标书,地点为: 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备查验。
5.4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4 年6月26日10:00,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275号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赵颖、伍波
电 话:0991-7922557、7922577
传 真:0991-7922577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建设银行铁道支行营业部
行 号:105881000735
账 号:14000142054


包件列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1 02 除尘脱硫设备 套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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