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2X350MW供热机组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HBDY-FW14-719
1.1 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造价咨询单位,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2X350MW供热机组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造价咨询。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1.4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4.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1.4.3近三年内具有3个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类似咨询业绩。
1.4.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高级工程师和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有10年以上的专业工作经验,具有已完成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专业造价人员必须具有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或者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有5年以上的专业工作经验,近3年内具有同类咨询项目的业绩;校核人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1.4.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4.6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发生过腐败和欺诈行为和履约中的不良商誉行为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4.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4.8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29日起-2014年6月5日止出售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日9:00至16: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费:2000元/套。
1.7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内, 持下列证件的原件:
(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以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装订成册,到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2座)1402室报名,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8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6月18日,北京时间0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9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建设路96号中国银行金光道支行四楼廊坊热电厂会议室。
1.10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4年6月18日,北京时间09:30整,地点为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建设路96号中国银行金光道支行四楼廊坊热电厂会议室。
1.11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2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 标 人: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建设路96号中国银行四楼
邮 编:065000
电 话:0316-2368326
传 真:0316-2368057
邮 箱:qhongfei@163.com
联 系 人:乔红飞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2座14F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85288943转8040
传 真:0311-85288943转8004
邮 箱:hbdybys@126.com
联 系 人:董艳涛 乔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