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风门执行机构改造
招标编号:CSIE14051861
1. 招标条件
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风门执行机构改造(以下简称 本项目 )买方为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1机组锅炉二次风执行机构改造,对48套原气动执行器,提供适合于本工程锅炉特点及远方控制的二次风门气动执行器控制单元及安装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完成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风门执行机构升级改造的业绩(提供证明业绩的复印件、联系人、电话);
(4)投标人在近2年内不得有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5)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的有效复印件;
b、按规定的格式推荐1名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负责人,并提供其简历及拟在本合同中配备的工作人员的情况;
c、提供项目经理简历,经理资格证书及拟在本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自然情况;
d、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技术措施。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6月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办事处;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
4.4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上传网站要求的证照扫描件,以通过初审。初审完成后,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复审(复审地点请登陆神华招标网查询),没有通过复审的投标人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4.5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业绩合同、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及公告资质要求中提到的条件的证明文件(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安庆天域花园酒店。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
邮政编码:400020
联 系 人:陈 珂
联系电话:023-67126908
传 真:023-67126406
电子邮箱:chenke_shenhua@163.com
招 标 人: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朱刚
联系电话:0556-5425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