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有关规定,我公司进行 “太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相关信息的公告,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
(2)建设单位: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太原市阳曲县,太原工业新区内板峙山工业组团
(5)建设规模:日处理垃圾量1800t;入炉焚烧垃圾1500t/d;年发电量1.7864×108KWh/a。
(6)产业政策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资环函[2013]529号文件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循环经济要求,同意开展前期相关工作。本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符合国家及山西省产业政策。
(7)工程内容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3×500t/d机械往复式炉排炉、3×46.9t/h中温中压单汽包自然循环锅炉、2×15MW凝汽式汽轮机,2×15MW发电机并配套建设垃圾接收、预处理、存储及给料、垃圾焚烧、余热回收、烟气净化、垃圾渗滤液处理、灰渣处理等系统。详见表1。
表1 本工程组成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太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
建设单位
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规模
(MW)
项目
单机容量及台数
总容量
本期
2×15
30
主体工程
3台500t/d机械往复式炉排炉;
3×46.9t/h中温中压单汽包自然循环锅炉;
2台15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机
2×15MW发电机
辅助工程
除盐水系统、压缩空气站、辅助燃气系统、直接空冷系统、除灰渣系统
贮运工程
生活垃圾接收存储系统,石灰仓、飞灰贮仓等
公用工程
厂前区、综合楼、厂区道路和厂内及厂外相关工程的绿化等
环保工程
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半干法(旋转喷雾反应塔)+干法(Ca(OH)2 )+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3台炉合用一座高度80m钢筋混凝土烟囱,锅炉烟气设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垃圾渗滤液处理采用“综合调节+厌氧+两级A/O-MBR+NF”工艺进行处理后,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置。
炉渣运至太原市尖草坪区金园加气混凝土厂综合利用,垃圾筛分预处理产生的灰土送填埋场填埋处置,焚烧飞灰在厂内进行稳定化处理后达到填埋场入场控制标准,再进入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
①废气
主要是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NOx、SO2、HCL、二噁英及重金属等;以及垃圾储存处理过程中的恶臭气体、渗沥液污水处理产生的沼气和恶臭气体等;
在采取环评要求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正常工况下,烟囱排放的污染物均能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标准限值要求,二噁英排放浓度达到欧盟2000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垃圾卸料和储存的恶臭气体采用全封闭、捕集、隔离和去除的方法进行治理,满足要求。沼气进行过滤、除湿、增压和稳压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掺烧。
②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共分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三类。垃圾渗滤液、卸料大厅冲洗水和渗沥液收集坑冲洗水排水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实验室废水和除盐水系统的定期酸碱再生废水入中和池处理,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阳曲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在采取环评要求的相关措施后,本工程建成后基本不会对区域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③噪声
主要包括汽轮机、发电机、空压机、送风机、引风机、空冷风机及各类水泵等运行噪声。本项目的噪声设备较多且个别声源噪声较强,按项目可研及评价提出的隔声、减振、设置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将大大缓解。电厂周围的村庄均在500m之外,因此本项目运行期不会对厂址周围的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④固废
主要为垃圾预处理分离出的灰土,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烟气处理收集的飞灰等。
本工程产生的炉渣全部运至太原市尖草坪区金园加气混凝土厂综合利用,垃圾筛分预处理产生的灰土及在厂区经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送填埋场填埋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送垃圾焚烧线处置。本工程产生的固废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三)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要点
针对本工程的产、排污情况,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见表2。
表2 本工程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环境要素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防治治理措施
要求
大
气
垃圾运输
扬尘、臭气
采用密闭式专用压缩垃圾运输车,垃圾车配有垃圾渗滤液收集槽,限速行驶。入场道路及厂区道路及时清扫,定时洒水
达标排放
垃圾卸料大厅
臭气
卸料大厅进出口设置风幕,卸料门自动开启,全负压操作
垃圾贮坑
尘、臭气
垃圾储坑顶部设置一次风和二次风抽气口,将臭气抽入炉膛助燃;
停炉检修时,垃圾贮坑臭气通过风机抽出,经活性炭除臭装置吸附过滤后排入大气
渗滤液池
臭气
恶臭气体以送风机、排风机强制排风的方式通过管道连接到垃圾贮坑,与垃圾坑中的恶臭气体一并作为一次进风燃烧处理
焚烧炉烟气
烟尘、NOX、CO、HCL、HF、SO2、重金属、二噁英等
SNCR+半干法(旋转喷雾反应塔)+干法(Ca(OH)2 )+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
沼气
H2S
沼气进行过滤、除湿、增压和稳压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掺烧。
石灰仓
粉尘
仓顶设小型布袋除尘器
飞灰库
粉尘
库顶设小型布袋除尘器
废水
垃圾贮坑、垃圾卸料区、渗滤液收集坑等
垃圾渗滤液
送厂内渗滤液处理站,采用“综合调节+厌氧+两级A/O-MBR+NF工艺处理
达标进入园区管网,最终排入阳曲县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
SS、COD、BOD5
进化粪池
除盐水系统的定期酸碱再生废水
全盐、酸碱
入中和池
回用于除渣机补水、飞灰固化用水等
主厂房冲洗水
SS
入复用水池
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
SS、全盐
清净废水,入雨水系统
固体废物
垃圾筛分预处理
灰土
送指定填埋场处置
填埋处置
焚烧炉
炉渣
运至太原市尖草坪区金园加气混凝土厂综合利用
全部综合利用
烟气净化系统
飞灰
在厂内经稳定化处理后送制定填埋场处置
填埋处置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送垃圾焚烧线处置
焚烧处置
噪声
汽轮机、空冷风机、空压机、各种风机泵类等
75-120dB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专用风机房;设减振垫;进口安装消音器;安装吸音材料
不会对厂址周围的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符合国家及山西省产业政策。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资环函[2013]529号文件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循环经济要求,同意开展前期相关工作。项目选址于阳曲县太原工业新区内,项目在规划相容、土地利用属性、技术装备、污染物控制、环境影响等方面均符合国家的环发(2008)82号文件要求,项目符合阳曲县和太原工业新区总体规划的要求。
该项目在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三同时”制度后,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 联系方式
①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013816585600 015026666806
电子邮箱lhl@shenvir.com zhujl@huanke.com.cncom
②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方式: 0351-2354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