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管理区、污水处理区、卫生填埋区等土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锦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锦发改发 [2011] 420 号文件,建设单位为锦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资金。招标人为锦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理区、污水处理区、卫生填埋区等土建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管理区、污水处理区、卫生填埋区等土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凌海市温滴楼乡梯子沟村王蛮子沟;
2.3招标范围:
A:办公楼、清水池、门卫及计量间、锅炉房及浴室、车库及维修间、加压泵房、洗车台等场地平整、土建水暖电管线、硬化路面、大门、围墙等;
B:污水处理间、室外设备基础、综合池、库房、垃圾车棚等场地平整、土建水暖电管线、硬化路面等;
C:调节池、场内填埋道路等土方、土建工程;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 120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5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 具有符合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安全证、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相关资料(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里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西里79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时间为2014年5月7日至2014年5月11日,每天8:00 时至 17 :00时。
4.2 招标文件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转账),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年5月28日9:30时,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9时30分,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指挥部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矿山街恒升现代城六甲
邮 编:121000
联系人:于大勇
电 话:15941637999
招标代里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里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邮 编:121000
联系人:曲振月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