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说明
淮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受淮安科教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对淮安科技产业园(淮安智慧谷)项目(核心区一期254亩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相关要求,现就淮安科教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淮安科技产业园(淮安智慧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二、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淮安科技产业园(淮安智慧谷),核心区一期254亩项目
(2)项目地点:宁连路东侧,枚皋路南侧,龙江路北侧
(3)项目内容建设项目规模: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69329.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5208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08100平方米,建筑密度27.7%,绿地率30%,容积率1.82。
(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区域和环保规划,在采取妥善、可靠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建设项目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项目从环保角度评价建设可行。
三、项目可能的环境影响及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食堂燃烧天然气和烹饪产生的尾气,以及汽车出入库时产生的汽车尾气。对于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尾气经油烟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排放量较低,增加的污染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本底浓度贡献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和食堂产生的生活废水,根据本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正常营运后产生生活废水最大为1344t/d,食堂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达到淮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清安河。
(3)噪声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输送泵、风机等装置。建设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都安置在室内,并且部分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场界噪声影响值不会改变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生活垃圾和污水预处理产生的污泥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隔油池废油渣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食堂的餐饮垃圾、吸油烟机产生的废油由指定的餐饮垃圾定点处置加工场所负责收集和处理。做到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建设项目位于宁连路东侧,枚皋路南侧,龙江路北侧,该地块属于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周边配套设施相对比较完善。建设项目位于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范围内;本项目是以商务办公、科研办公为主的项目集中区。因此,建设项目总体上符合淮安市总体规划、环境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有效;项目对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现状等级。在本报告中的环保措施得到落实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1)环评机构名称:淮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评价机构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77号(邮编:223001)
(3)评价机构联系人:谢工
(4)评价机构联系方式:guanleixie@163.com
公示发布单位:淮安科教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