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绿岛新区文化艺术中心中央空调水制冷系统安装工程 已由 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璧发改项目〔2011〕35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央空调水制冷系统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2.1项目建设地点:璧泉街道大岚村。
2.2 投资金额1141.22万元。
2.3 招标范围:重庆绿岛新区文化艺术中心中央空调水制冷系统安装工程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重庆绿岛新区公共服务中心文化艺术中心施工图-通施》中与空调系统(离心机系统)有关的相应施工图内容、中央空调供回水、凝结水系统的相应施工图的内容;《重庆绿岛新区公共服务中心文化艺术中心施工图-水总施、水施》中冷却循环水系统的相应施工图的内容;《重庆绿岛新区公共服务中心文化艺术中心施工图-电施》中的风机盘管及空调器回路(从照明配电箱起至所有终端)相应施工图的内容。包含离心式水冷机组、冷冻水循环泵、空调热水循环泵、真空热水锅炉(含尾气排放管道等)冷却塔、吊顶式空调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风机盘管、空调风管系统、空调水管系统、空调冷凝水系统、空调的冷却循环水系统(含冷却塔与冷冻站之间的设备、管道等)、电气系统等等的采购、运输及安装调试等,即完成整个建筑中央空调水制冷制热系统范围内工程及配合工作,为交钥匙工程。
2.4交货期要求:具体供货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免费将采购的货物运达采购方指定现场,并于交货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且能正常运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空调制造商授权的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是空调制造商参加投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3.1.3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ISO9001和ISO14001质量体系认证,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
3.1.4投标产品离心机系统空调主机和空调末端为同一品牌,压缩机品牌与主机品牌一致。
3.1.5投标产品制造商在重庆必须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3.1.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4.1 本项目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4 月 30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通过网上银行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4年 6 月 4 日 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4年 6 月 4 日 12 时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4年 5 月 11 日17 时 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4年 5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前,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附3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点话:18306074228
传 真:
招标代里机构: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东二村50号
联 系 人:杨玉梅
联系点话:023-61880250 15923322057
传 真:023-6188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