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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电力国际公司除污器、空压机等物资集中采购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4-29 09:43
浏览次数: 33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2014年生产物资集中采购(一)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2014年生产物资集中采购(一)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TC140C3C6
2.项目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1 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仪用空压机采购
2 中电国瑞物流有限公司热工电缆采购
4 江苏常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运行维护
5 淮南平圩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UPS采购
6 四川中电福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1、#2锅炉油枪改造
7 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3、4机供热改造工程除污器采购
8 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3、4机供热改造工程干式变压器采购
9 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3、4机供热改造工程高压变频装置采购
10 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3、4机供热改造工程#3、4机组公用DCS系统扩容改造
12 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3、4机供热改造工程热网疏水泵采购
13 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3、4机供热改造工程热网疏水处理系统及热网补充水系统设备采购
14 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3、4机供热改造工程热网循环水泵
15 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3、4机供热改造工程热网循环水泵汽轮机采购
3. 各分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分包1: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4)投标人具有至少二台300MW以上机组同本次采购类似项目且已供货的业绩。投标人需按要求在规定的投标文件对应章节中将已有的业绩情况详细列出并说明业绩项目中的设备状况(包括订货时间、投运时间等)。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分包2: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4)投标人具有至少二台300MW以上机组同本次采购类似项目且已供货的业绩。投标人需按要求在规定的投标文件对应章节中将已有的业绩情况详细列出并说明业绩项目中的设备状况(包括订货时间、投运时间等)。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分包4: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3)具有30万千瓦机组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4)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分包5: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4) 境外投标商可委托国内企业代理投标,投标文件以中文为准,投标代理商须随投标文件提供授权代理书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5)近三年具有两台6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项目的成功商业运行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包括封面、供货范围、设备参数、签字页等)
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分包6: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 )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5 )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内产品代理商的招标;
6 )进口产品可委托国内代理商投标,需制造商授权书。
7)近五年内具有至少两台600MW及以上机组同本次改造类似项目合同,且已投运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包括封面、供货范围、设备参数、签字页等)
8)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以下或其他更高可涵盖的有效资质,并随投标文件提供相关的复印件,以证明投标人满足资要质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施工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分包7: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对应标的物的经营范围。
2)货物的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未出现持续亏损;
4)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具有设计、制造或安装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设备或工程的能力,在安装、调试或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7)近五年内至少有在国内同等规模或以上电厂制造生产该设备4台、2个及以上电厂中2年以上的运行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页、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
分包8: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对应标的物的经营范围。
2)货物的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未出现持续亏损;
4)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具有设计、制造或安装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设备或工程的能力,在安装、调试或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7)近五年内至少有在国内同等规模或以上电厂制造生产该设备4台、2个及以上电厂中2年以上的运行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页、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
分包9: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对应标的物的经营范围。
2)货物的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未出现持续亏损;
4)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具有设计、制造或安装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设备或工程的能力,在安装、调试或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7)近五年内至少两个300MW及以上机组同本次供货或改造类似项目且两年以上成功运行的业绩和联系人电话,随标书提供产品样本(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页、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
分包10: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对应标的物的经营范围。
2)货物的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未出现持续亏损;
4)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具有设计、制造或安装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设备或工程的能力,在安装、调试或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7)近五年内至少具有两个300MW及以上机组同本次供货或改造类似项目且两年以上成功运行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页、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
分包1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对应标的物的经营范围。
2)货物的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未出现持续亏损;
4)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具有设计、制造或安装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设备或工程的能力,在安装、调试或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7)近五年内至少有在国内同等规模或以上电厂制造生产该设备4台、2个及以上电厂中2年以上的运行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页、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
分包1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对应标的物的经营范围。
2)货物的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未出现持续亏损;
4)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具有设计、制造或安装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设备或工程的能力,在安装、调试或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7)近五年内具有至少两个300MW及以上机组同本次供货或改造类似项目且两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以及工程安装和调试资格。(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页、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
分包14: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对应标的物的经营范围。
2)货物的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未出现持续亏损;
4)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具有设计、制造或安装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设备或工程的能力,在安装、调试或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7)近五年内至少有在国内同等规模或以上电厂制造生产该设备4台、2个及以上电厂中2年以上的运行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页、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
分包15: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对应标的物的经营范围。
2)货物的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未出现持续亏损;
4)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具有设计、制造或安装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设备或工程的能力,在安装、调试或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7)近五年内至少有在国内同等规模或以上电厂制造生产该设备4台、2个及以上电厂中2年以上的运行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页、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
4.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分包。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5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4室
6.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开标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8.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9.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咨询机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  编:100081  
电  话:010-62108176、8275
传  真:010- 62108173
电子信箱:cntc9@vip.163.com
联 系 人:金安琪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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