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093/07-JL-0301 )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招标人工程建设7、8号锅炉脱硫、脱硝系统改造工程建设监理的信息予以发布。
一、招标人: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7、8号锅炉脱硫、脱硝系统改造工程建设监理CHDT093/07-JL-0301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7、8锅炉脱硫、脱硝系统改造工程建设监理
null: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2×300MW“上大压小”工程/7、8号锅炉脱硫、脱硝系统改造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序号
项目/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工作内容
招标编号
备注
1
工程建设监理
本次招标的范围:
监理范围: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7、8锅炉脱硫、脱硝系统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结算及投产全过程的建设监理。
CHDT093/07-JL-0301
四、工程概况
1.1厂址地理位置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永安市的东北部,距市区约5km;电厂北面约0.8km 处为鹰厦铁路益口火车站;厂区东面是沙溪河(永安段亦称燕江),出厂大门后向东过兴平公路大桥即可与国道205 线连接;沿205 国道向西南5km 可到达永安市区;向东北45km 可直达三明市区。厂区西面紧靠鹰厦铁路线;北面紧临一条至安砂镇的公路,其路北为兴平村和兴平水泥厂,厂址所在位置交通便利
1.2工程范围
对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7、8锅炉脱硫、脱硝系统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2、本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环保技改项目。
本标工程的工期要求为: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月日(具体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为2014年月日,总工期个工作日。
本项目资金来源由招标方自筹资金。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②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监理《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④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必须具有至少2台已投产300MW及以上锅炉机组脱硫、脱硝改造工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经验和业绩。如有300MW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采用半干法脱硫、SNCR脱硝工艺全过程监理业绩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将给予优先考虑;
⑤人员要求:配有工程的不同建设阶段及不同专业所必需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曾参与300MW级或以上机组项目监理的经验。监理工程师必须全部持有建设部或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60%的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证书和岗位证书。总监、副总监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证书和岗位证书。总监必须有300MW级或以上机组项目监理的全过程监理经验,且应参加评标阶段的面试和答疑;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安全副总监,安全副总监应从事过安全管理并具有丰富的经验,应能按照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配置手册 的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⑥近三年必须是财务状况良好企业。
⑦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不具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申请。
⑨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⑩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特别说明:1、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2、请各潜在投标人认真核对本单位的资质业绩符合我们的资格要求后再报名。3、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及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了的资料。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2014年4月21日 4月27日17:00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 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 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 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 下载招标文件。(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其他同上。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费
保证金
CHDT093/07-JL-0301
7、8号锅炉脱硫、脱硝系统改造工程建设监理
1001元
2万元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账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账号:11001019500053012631
4、请于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前将购买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传至我公司(一定注明汇款单位、项目及所投标段名称),同时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及投标单位详细信息(可任意复制的WORD文件)按如下附表格式发至 zhpyadc@163.com、huangkai@chdt.com.cn邮箱,收到后将开通贵方在 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5、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里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八、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4年5月,具体另行同时9:00。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9.1招标人: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兴平
邮编政码:366013
电话:0598-3626893
传真:0598-3626517
E - mail: zhpyadc@163.com
联系人:周辉坡
9.2招标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10-83565836
传真:010-83565891
E-mail:huangkai@chdt.com.cn
联 系 人:黄凯
附表格式(请将填好的此表WORD版及标书费电汇凭证扫描件,发至zhpyadc@163.com、huangkai@chd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