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HP-C081400110197-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涿州至石家庄(京冀界)公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关于涿州至石家庄(京冀界)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12]38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9-0198)。项目业主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6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建工程暂估价设备、材料-暖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保定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北起涿州市与北京市房山区交界地带,沿旧路向南经涿州、高碑店、定兴、徐水、保定城区、清苑、望都、定州,至石家庄新乐市沙河特大桥南桥头,此为改扩建段终点,全长185.843公里。新建段自与改扩建段交接处起,偏离开京石高速向南偏东方向继续向前,经新乐、藁城,与石黄高速相交后到达终点,与石安段改扩建项目顺接,新建段路线全长38.835公里。项目总里程共计长224.678公里。全线均按8车道(路基宽度42m)标准建设,设计时速采用120公里/小时。
本项目房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主线设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监控通信所3处(涿州、保定两处监控通信所新建监控大厅,宿办楼利旧。新建路段与监控通信分中心合址建设),养护工区4处(定兴、保定、定州三处养护工区利旧,韩家洼养护工区与韩家洼收费站合址新建),互通收费站15处(其中利旧1处为影视城收费站),主线站1处(北京、河北分址建设,河北侧与影视城合并利旧,北京侧新建设),服务区7处。新征占地面积:1184.2亩, 总建筑面积:111286㎡(新建建筑面积:94000㎡,利旧建筑面积:17286㎡)。
2.3供货期:3个月,预计供货时间:2014年8月。
2.4质量目标:工程交工验收时标段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竣工验收时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房建工程暂估价设备、材料-暖通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共分为4个类,其中Ⅰ类2个标段,Ⅱ类2个标段,Ⅲ类1个标段,Ⅳ类1个标段,详见下表:
类别
标段
设备、材料名称
对于房建施工标段
及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Ⅰ类
DYRB1
地源热泵系统、空调末端
JSFJ-3、5、6、8标段
套
8
DYRB2
地源热泵系统、空调末端
JSFJ-10、11、13标段
套
6
Ⅱ类
KT1
变频多联空调
JSFJ-1、2、4标段
套
6
KT2
变频多联空调
JSFJ-7、9、12标段
套
10
Ⅲ类
KT3
精密机房空调
JSFJ-2、7标段,采购及安装
套
12
Ⅳ类
GL
燃气锅炉安装
涿州管理所4t天然气锅炉(包括锅炉本体、辅助设备等)
套
1
定州工区4t天然气锅炉(包括锅炉本体、辅助设备等)
套
1
保定管理所2t天然气锅炉(包括锅炉本体、辅助设备等)
套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公告附件3。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只能针对一个类别进行报名,且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结束后根据类别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抽签确定所投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每个类别接受投标人报名家数不多于该类别标段的数量。
3.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一个类别投标,否则该设备的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4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山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Ⅰ、Ⅱ类适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Ⅰ、Ⅱ类适用)
(2)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格式见本公告附件2)
(3)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标段抽签
招标人定于2014年4月25日10时00分在石家庄亨伦国际酒店16楼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与西二环交叉口东南角)举行Ⅰ、Ⅱ类抽签仪式,通过抽签,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随机确定所投标段。投标人派委托代理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投标人未能按时到场参加抽签会的,招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亨伦国际酒店16楼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与西二环交叉口东南角)。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筹建处
地 址:保定市高开区风帆路543号
邮 编:071051
电 话:0312-6271828
传 真:0312-6271800
联系人:苏丽娜
招标代里: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86999262
传 真:0311-86999233
联系人:蒋旭洁、黎亚林
8、附件:
附件1:企业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产品代理授权书格式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3)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产品代理授权书格式
授 权 书
致: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石改扩建筹建处
本授权书宣告:(制造商全称) (职务) (姓名)合法的代表我单位,授权 (投标人全称) 在河北省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公路改扩建工程房建工程暂估价设备、材料-暖通设备采购及安装 类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独家代理我单位 (设备名称) 的权利,我单位保证按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要求及时供应。
投标人: (盖章) 制造商: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职务: 职务: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注: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与本授权书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授权书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被授权代理商,所代理的产品的授权必须为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否则作废标处理。
3.本表后附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附件3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类别
资格要求
I类
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制造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4、制造商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管理范围之内;
5、代理商具有地源热泵主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Ⅱ类
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制造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5、制造商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管理范围之内;
6、 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Ⅲ类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3、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Ⅳ类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具有2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附录2 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类别
最低要求
I类
近3年内(2011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空调系统(包含地源热泵)供货、安装的业绩。
Ⅱ类
近3年内(2011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变频多联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安装的业绩。
Ⅲ类
近3年内(2011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安装的业绩。
Ⅳ类
近3年内(2011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燃气锅炉供货、安装的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2011年4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类别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I类
项目负责人
1
相关专业;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Ⅱ类
项目负责人
1
相关专业;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Ⅳ类
项目负责人
1
相关专业;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