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高档合成材料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九路与西昌南路交叉口
5.投资总额:项目建设总投资9000万元。
二、区域环境现状概述
(1)大气环境:从监测结果分析可知,评价区域各大气环境监测点的SO2、PM10、NO2、DMF的现状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总体来说,评价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较大的大气环境容量。
(2)水环境:评价范围内运粮河各监测断面主要监测因子均有超标,表明项目纳污河流水环境现状不能满足标准要求。
(3)声环境:项目区所在地各测点的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的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1)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期的土建施工、设备等物料的运输与装卸将对区域大气环境、声学环境、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该影响是短期和可逆的,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2)对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新建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推动相关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兴起,增加社会经济产值和当地政府税收,以及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提供就业机会,使社会环境向好的方向发展。
(3)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拟建项目实施后,因拟建项目废水的排入运粮河,排放口下游各预测断面的COD浓度均有所增加,增加幅度极小,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4) 对声环境的影响。本工程主要高噪声设备为空压机、锅炉风机及其它各类电机等。这些强噪声设备主要集中在生产车间、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等。这些噪声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将对周围声环境有所影响。
(5) 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DMF、SO2、烟尘,经预测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6)固体废物的影响。施工期:建设中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弃方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营运期: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燃煤灰渣、化料桶罐、废离型纸、质检残次下角废料、浆料过滤滤渣、DMF回收系统产生的精馏釜残、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产垃圾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
①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空气污染物为扬尘,因此,对易起尘的水泥、石灰等物料应设置临时材料棚,以防止因露天堆放而产生扬尘;施工期来往车辆较多,需对道路、施工场地定时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
②营运期:对生产线涂料台、烘箱等废气产生区域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工艺阀门、法兰等管件材料的选用标准提高一个压力等级,并配以密封性能良好的钢包、金属缠绕等类型密封垫等来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项目DMF工艺采用比较先进的三塔精馏回收工艺,根据各物料沸点及蒸汽压的不同,先后蒸馏出水,后为DMF,该工艺DMF回收率可达99%以上,未回收完DMF部分进入塔顶水,部分进入塔顶排空的不凝气及塔下底馏物。回收后排放废气主要为不凝气所携带的DMF,拟建项目燃煤导热油炉烟气治理拟采用双碱法旋流板塔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5%,脱硫效率不低于80%,经过以上处理,项目的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对策。湿法生产线预含浸废水、凝固槽废水及水洗废水、废气吸收水、循环排污水等,其中生活污水、后处理揉纹废水、DMF回收系统清洗废水、预含浸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导热油炉烟气处理废水循环使用不排放;湿法凝固槽废水及皮膜水洗废水、工艺废气吸收废水,全部进入DMF回收系统回收DMF,然后回收水部分回用于湿法生产线、废气吸收塔,剩余部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因污染物浓度较低,直接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为了降低噪声,防治噪声污染,首先要进行合理的总图分区设计,在满足工艺流程条件下,高噪声车间和设备,应尽量与低噪声的车间和设备分开布置;高噪声工段和设备应尽可能低位布置,以减小噪声污染范围;高噪声机器和设备,在符合工艺要求下宜集中布置,以缩小噪声污染面和便于采取防治措施。空压机的噪声,采用隔、吸、消音等综合防治措施;冷冻机组等强噪声设备和地面基础之间设置隔振器件;对于噪声影响特别大的设备。除采取上述措施以外,还得采用隔声,将其隔离,并在隔声间的内墙加装隔声和吸声材料,以消除其强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干扰。
(4)固体污染防治对策。燃煤渣灰可作为建筑工程原材料对外销售,进行综合利用,拟建项目原辅材料及产品储运采用可循环使用的专用桶、罐,化料桶罐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再利用,厂区内需按危险品暂存有关要求设置专用周转仓库用于暂时储存。废离型纸和质检残次下角废料可由废品收购部门回收,进行综合加工利用。浆料过滤滤渣、精馏釜残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置。厂区内生活垃圾可由开发区环卫部门集中送至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固废防治对策基本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环境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投入运行后,将为该公司创造很好的经济效益,并且,项目的实施,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推动相关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兴起、增加社会经济产值和当地政府税收、以及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提供就业机会将起到很大的作用。由此可见,该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本评价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具体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匡玉琴
(2)环评单位: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 址:宿州市淮河西路88号
联 系 人:夏主任 电话:0557-3920476
电子邮件地址:xcj8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