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广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10万锭棉纱生产研发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纺织厂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疆喀什地区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喀发改工能备案[2014]02Z007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什广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加援疆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喀什广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10万锭棉纱生产研发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纺织厂工程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址: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工业园区
2.3 建筑规模:新建钢结构厂房一座,总建筑面积21659m2;综合楼一座,总建筑面积1387.92m2;锅炉房、消防水池及泵房总建筑面积657.08m2。
2.4 结构类型:主车间钢结构、单层,附房框架、局部两层。
2.5 工程投资额:6000万元左右
2.6 计划工期:180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05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1月03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1个标段。
2.7.1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施工图纸(本次不包含主厂房工程的通风空调、排烟除尘、空压;不包含锅炉房设备,不包含厂区内预留厂房用地区域的道路,其余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均包含。)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疆内有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2)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疆内有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上述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4月16日至2014年04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疆内有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钢结构工程(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疆内有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外省企业还需提供进疆备案册,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并附上联系人、联系方式(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装订成册;到喀什地区伽师县县人大办公楼附楼三楼会议室报名,同时到伽师县招标办报名备案,接受监督。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在招标代里机构规定时间内到喀什地区伽师县县人大办公楼附楼三楼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 其他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加援疆资金,其中援疆资金部分的申请、审核、拨付等环节需严格执行援疆专项资金申请支付程序,招标人会积极协调和办理援疆资金申请手续,但投标人须知晓并承担可能由此引起的工程款项支付延误等风险。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什广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振华
电 话:18099562683
招标代里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伽师县县人大办公楼附楼三楼
联 系 人:孙北涛
联系点话:18290898929
监督单位:伽师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监督电话:0998—6722413